律师案例整理
2025-11-05太原刑事案件律师
| 律师姓名: | ||||
| 案号 | 判决日期 | 文章标题 | 律师价值 | 备注 |
| (2019)晋10民终2325号民事判决书 | 2019.11.15 | 保险公司应当如何正确追索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 |
保险公司和保险人员的关系为代理合同关系,在业务员开展的业务中,存在展业不合规情况,而该不合规情况直接导致业务员因该业务的收入无法得到追偿,本案即是该种情况。 该案的一审本所律师未介入,一审判决客户败诉,在本律师介入后,积极完善相关证据,同时寻找相关佐证案件,在完整的证据链上证明了业务员取得的收入为不当得利,最后法院完全支持我方的诉求,本案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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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晋0931民初684号民事裁定书 | 2020.10.20 | 客户“带病投保”,保险公司是否只能被动索赔? |
人寿保险合同为人寿保险公司纠纷的高发领域,但这类型纠纷通常为协商处理或客户通过投诉向保险公司施加压力而被迫解决,直接进入诉讼的较少。且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文本大多数对客户不利的情况被认定无效的巨多。 本案的原告为“带病投保”且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在本身存在重大疾病的情况下仍然剧烈运动导致猝死,按照合同约定以及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不退还保费,但公司仍然基于重大过失向客户退还保费,客户在此基础上仍然要求承保,双方对此争议较大。 本所律师介入后,通过从客户的投保流程、询问笔录、病例等方面入手,佐证了客户带病投保的事实,客户在最终败诉的压力下选择撤诉,为客户挽回了重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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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晋0728民初681号 | 2020.11.4 | 借款人在“借据”上签字了就一定要还钱吗? | 本案证据只有一份“借据”,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被告要求承担还款付息的责任,借据上书出借人向被告公司交来现金,并且约定了利息,同时被告公司盖章确认。本律师代理被告,在接案后发现被告公司历史存在股权转让,而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在股权转让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本案的借款即发生在转让之前。如果仅凭借据被告可能面临败诉的法律风险。在庭审过程中的提问环节,通过我方运用诉讼技巧向原告、第三人的一系列发问本案才呈现出另外的事实,原告将款项交由第三人,并且约定了利息,后第三人将款项以原告名义存入公司并出具了文书,后在借款完成后的数年向第三人催款而至今未向被告催款,本案实为原告和第三人的借贷,在确定了上述事实后,我方主张借款的起诉的主体资格不适格以及诉讼时效已过的观点,原告在败诉的风险下撤诉。民间借贷是近年来诉讼高发案件,是法院诉讼类型的半壁江山,这也是为什么法院对民间借贷审查越来越严格的原因所在。 | |
| (2019)晋11民终882号 | 2019.6.11 | 因为一句话减免50余万的担保之债 | 担保是民间借贷中比较普遍的方式,而担保合同对于保证的约定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同时原告起诉被告两个案件,均是将我方代理的担保人列为被告。在介入本案后,我方发现借款合同未约定借款时间以及担保方式。而在庭审的提问环节,我方律师确定了借款的口头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1年,且该事实得到三方认可,在此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到期之后6个月,而在此期间,出借人并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责任免除,因此二审法院支持了我方观点,但是在同样情况的另外案件中,鉴于出借人因为已经有应对经验而否认口头借款期限,所以我方承担了还款责任,本案的胜诉关键在于在通过庭审技巧向原告发问并确定了借款期限,从而赢得诉讼,为当事人减免了50余万的债务。 | |
| 京0106(2018)民初25070号之一 | 2019.12.31 | 合同主体起草不完善而导致百万诉讼案件撤诉 |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作为被告律师如何应诉的案件。长期以来,被告律师比较好当,原因在于只要反驳对方诉讼准备即可,而且被告律师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行使拖延战略。 具体到本案,北京新松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因和山西佰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而诉至法院,我方代表房地产公司,原告诉求我方支付设计费以及违约金等200余万元,先从管辖权开始,后在合同基础上以债务加入未经过当事人同意为由取得了法官的认可,本案胜诉关键在于原告提供的一份关键证据中存在第三方替我方进行了债务认可以及债务加入,这份起草的合同因为不完善直接导致在此次案件中选择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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