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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何计算刑期长短?

2026-01-05太原刑事案件律师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何计算刑期长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两年考验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行为,那么该罪犯的刑罚将自动转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这意味着,从宣告死缓之日起至考验期满之日止,这段时间不计入最终确定的实际服刑时间之内。但是,若在此期间内发生了故意犯罪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则需要重新考虑是否执行原本判决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再犯新罪怎么办?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应当依法撤销原判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并根据其所犯新罪的事实、性质及其社会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依照刑法规定重新量刑。这里的关键在于,新的犯罪行为将导致原有的死缓判决被撤销,而基于新的犯罪事实进行合并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主要用来考察罪犯是否有改过自新的表现,而不是直接作为实际服刑时间来计算。只有当经过了为期两年的观察期之后,才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最终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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