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沉默是否等同于同意?
2026-02-26深圳刑事案件律师
受害者沉默是否等同于同意?
沉默作为一种不作为的形式,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被解释为一种肯定性的意思表示。例如,在处理性骚扰案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强调了非自愿原则的重要性;而在合同法领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时需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无论是从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角度出发还是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考量,都不能将受害者的沉默简单地解读为其对该行为或提议表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非身体接触式猥亵是否构成犯罪?
非身体接触式猥亵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即使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通过言语、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性骚扰或猥亵的行为,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也可能构成犯罪。例如,如果这类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性自主权,并且给受害者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受害者沉默并不意味着同意。无论是出于维护个人尊严还是保障交易安全考虑,都应尊重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所有重要决策均有明确无误的意思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