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

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

2018-05-25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绑架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而不是以勒索的财物是否到手或者其他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及时进行解救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使绑架没有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则构成绑架罪的未遂
©2024 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